《1988》摘记(1)
“不要以为这只是一场肤浅的自驾游,不要以为自己是种子,被这季风吹来吹去,但是我终于意识到,我不是种子,我就是连着根的植物,至于我是一颗什么样的植物,我看不到我自己,那得问其他的植物,至于我为什么一直在换地方,因为我以为我扎在泥土里,但其实我扎在了流沙中。
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我脚下的流沙裹着我四处漂泊,它也不淹没我,它只是时不时提醒我,你没有别的选择,否则你就被风吹走了。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我所有热血的岁月,被裹到东,被裹到西,连我曾经所鄙视的种子都不如。”
“不要以为这只是一场肤浅的自驾游,不要以为自己是种子,被这季风吹来吹去,但是我终于意识到,我不是种子,我就是连着根的植物,至于我是一颗什么样的植物,我看不到我自己,那得问其他的植物,至于我为什么一直在换地方,因为我以为我扎在泥土里,但其实我扎在了流沙中。
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我脚下的流沙裹着我四处漂泊,它也不淹没我,它只是时不时提醒我,你没有别的选择,否则你就被风吹走了。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我所有热血的岁月,被裹到东,被裹到西,连我曾经所鄙视的种子都不如。”

那一刻,我就觉得自己像王家卫镜头前的阿菲,重复着简单的动作,沉浸在一曲California Dreaming中。
今天是我上班第二天,上的是早班,7点45分早早起床,慢慢骑车到学校,8:45。在DD吃了早餐,依旧是Combo No. 8。 慢腾腾得滚向我工作的超市。
我的工作是学校超市的搬运工,具体的职责有补货,整理货架,打扫卫生三块。所谓的补货就是货架上存余量不多的货,会有人做好统计后进新的货。我要做的就是把货架上剩余的旧货先拿下来,把每一件新货打上价格,然后放到货架最里面,再在朝外的地方继续放上原来的旧货。术语叫Rotate。这么做是为了保证新鲜,不会有旧的货一直放在内部卖不掉变质。所谓的整理货架就是把商品整理到沿货架的外面那条边对齐,让顾客一来以为货架总是满满的样子,二来方便拿取。术语叫Block。第三样顾名思义,就是扫地拖地。这份工作每小时的报酬是8块,是最低工资。隔天上一天班,一次班5个小时,中间只有15分钟休息,其他时间则是一直不停地干。
上周五我已经去过一次了,是和小阳一起干的。我怎么感觉这个超市特喜欢雇佣我们土木专业的人呢?土木工程师,一听起来就特能扛,身上有股民工特质,专门为搬运工这项活准备的。老板让他带我,做给我看。他不是很会教人,这个我早就知道的。但毕竟这事不难,所以我怎么也学会了。而今天去,我就是带艺上班了,但今天我的搭档和我太不搭了。她是个50多岁的老大妈。首先是语言,虽然她是中国人,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不讲国语,广东话我除了重庆森林里的台词,我其他的基本听不懂,于是我们还是用英语交流,但我发现她的英语我更听不懂。其实听不懂我无所谓的,让我感觉很不舒服的是她说话的语气,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只是习惯不好。她为了确保我听懂了,总会每句话都重复3遍,每个词都重复都重复3遍,而且句末都加一个强烈反问的“OK?” ,听着有一种质问语气。话说我只有对别人很不满的时候才会跟她一样加那么强烈的“OK?”我知道不是她的本意,但我还是很受不了她说的英语,对我是太大的折磨了。我发誓后天如果我再跟她一起干活,我会要求她讲广东话了。小弟我学广东话还不行吗?比如“这东西放哪里?”这样的常用语,我一定要速学广东话,来应付这个神一般的大妈。再说学了广东话好处多多啊,以后泡妞要用到的嘛。
另一个我跟她不搭的原因是工作态度问题。我是本着体验生活、打发时间的动机应聘这份工作的,所有干活也是轻松随意闲散的,慢慢干活。而她是本着珍惜这份生活支柱的工作的心态,不出错,好好表现这样的态度在苦干。她的苦衷我也是能猜到的,但由此导致的后果是我一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就紧盯着我,生怕我出了错。我只要拿起一样东西,准备放了,她就过来叮嘱,而且是用她那特有的重复3遍加OK的句式,虽然我其实除了句尾的OK基本上是什么都听不懂。但我猜都能猜到她想说什么。一而再再而三以后,我终于烦了。于是我就躲着她,终于好一点,耳不听则静。
除了跟这位神奇大妈的交流是大障碍以外,其他时间我都工作得挺开心的。因为这活实在是不用动脑子,如果能边听音乐边干就更好了。没有音乐,也不要紧,我就一直自己小声哼着。经理们都是美国人,跟他们交流我自然是没问题,再说我刚去,也得先装装
孙子,所以也是有求必应。偶尔有美女顾客向我打听一下什么什么放在哪的时候,我更是乐意地屁颠屁颠带着她们去了。
王家卫的电影里,很多都有一个相同的情节,那就是旅行者在餐馆酒吧打工,赚足离开的钱就继续漂流。《春光乍泄》里的黎耀辉、《重庆森林》里的阿菲、《蓝莓之夜》里的Elizabeth。王家卫心中肯定有这样一个梦想,刷盘子的梦想,旅行的梦想。而我,却正沉浸在这梦想中。
又是一个雨天。昨天约好早上8点见面的Tom,直到中午1点才开着他租的红色的雪佛兰出现在我家门口。按他昨天告诉我的,我们今天是要去山里跑步。上了车,他在GPS上输入了目的地:Wachusett Mountain。GPS提示了路线,但他又嫌那路车太多,就固执得不看GPS一直向北走了好长一段路。一会儿他又把GPS关掉了,我问他为啥啊,他说开着的话那GPS一直提示他往回开,烦得不行。终于,我们上了93号公路,一路向北,然后转495号公路,一路向西。全程总共走了70mile左右,终于到了这个Wachusett Mountain。
路上他向我介绍,说这座山是麻州中部和东部最高的山,其中的一条通向山顶的Pine Hill Trail不是很长,但以陡著称。说他3个星期之前来过一次,上下山共往返跑了8次。我当时听了狂汗,问他,那今天你想跑几次啊?他说至少也是8次吧。。。。
他是爬山专家,各种装备齐全,给了我一条腰带,上面绑着4个小水壶。两小包能量食物。他自己则更加复杂的装备,胸部绑了一条带子,连接手腕上戴的一个可以测心跳次数的手表。背包很小,装有水袋,有管子直至前胸,能边跑边喝水。我现在终于知道他所说的去山上跑步是什么情况了,就是快速爬山,速度很快,而且不休息,上顶直接下来再触底又上,折返跑。我对自己的体力还是很自信的,我跑过北京国际马拉松,也徒步登过九华山顶。谁怕谁啊,来吧。
我们慢速往山上走,我发现这一段不怎么陡啊,而且还有几节人工铺的台阶,我说这还叫陡啊?他笑了笑,说还没到呢。说完走几步转个弯就到了一块牌子:Pine Hill Trail。我所望见的一段路,虽说石阶不工整,但能看出人工铺的痕迹,确实比前一段陡了很多。他出发前还在旁边对着山撒了泡尿。啊,美国人真聪明啊,还通过这样的行为尽量减轻了身体的重量,同时还给山施了肥。
我跟着他爬着山,他的脚步很轻快,我跟了一段就发现自己脚力渐软,心说哪有你这么爬山的,跑这么快。随着高度攀升,这条trail几乎彻底摆脱了人工痕迹了,越来越陡,越来越险,因为刚下过雨,还有些湿滑,我有点体力不支。本来稍到不陡一点的地方的话按我的本能是会停下来歇一歇,但Tom却像疯了一般路况稍微好一点,他就又加速跑了。原来他带的那个表在他心跳低于设定值时,就会滴滴做响,提示他加快跑。就这么的,我跟到了山顶,后一段我还逞能地超过他,加速跑了一段。结果证明这个举动是很愚蠢的。我紧跟在一个有经验的爬山者后面以他的节奏跑就是很累,而且在本来前期没跑开的情况下我用力过猛,结果马上体力不支。我让他先下去吧。我在山顶上休息一下。我点了根烟,抽到一半,休息得差不多了,我觉得不能让他小看我这中国男人啊,我继续吧。
没想到下山的路比上山的难走多了。因为这不像国内那些山,有平整的台阶,至少是那种人踩出来的土路。这里的路是那种乱石堆和突出泥外的树根构成的路,而且太陡了。我根本没法直线往下,因为那样的话速度太快,而且石块不是水平的,下过雨太滑。我必须得走之字形的下山,以减缓冲力,而且时不时的得抓几把旁边的树干,来控制身体。就这样的谨慎,我还几次打滑,差点摔倒。下到快一半的时候,Tom跑上来了,于是我又跟着他上山,这次我也不超越他,只是随着他的脚步往上跑。
从这次开始,我就一直跟着他没掉过队,因为我跑出经验来了。我最擅长的是做总结,当然了,平时动脑子做总结的意图就是怎么样找到偷懒的办法。我的方法是上山的时候,尽量减小每一步的高度,不去踏那种高的石头,因为踏一步高石头就把我自己的节奏打乱了,那一步就得费很大劲,很不值。呼吸很有讲究,平时我长跑时候的呼吸规律是两呼一吸,但在快速登山时,我调整为两呼两吸,这也是我跑了两个往返之后得出的经验。还有就是手臂的摆动很重要,手臂的摆动其实是可以控制脚步的,这个我在以前长跑的时候就知道了。你跑不动的时候,加快手臂的摆动,脚步自然加快了,人有这种自动协调的能力。
下山更讲究技巧,尤其是我们这种快速下山,连蹦带跑的这种疯狂下山,其实说实话是很危险的。注意力要十分集中。我在踏出一步的时候,眼睛已经在寻找下一块我可以落脚的石头了,余光还要瞟向远处选择我的路径。选落脚点非常重要,脚步的力度控制也很重要。比如我的下一步是在一块平的,或者是向内倾斜的石头时,我要加大着脚的力度,因为那样可以缓冲我的速度。如果是想外倾斜,也就是向下倾斜的石头时,我脚步尽量要轻,而且第二步跟上要快,就像在那块石头上一点而过的感觉,因为如果脚步下得重了,就可能打滑摔山。有时候在路况较好,落差较大的石头上,我会采用一些跳跃式的两手张开双脚着地,那样可以控制身体平衡,因为下山时如果脚步跨得太大,那是大忌,很容易就刹不住车,摔下山去。
有了我这些经验以后,我明显轻松多了。在接下去的几个来回中我比较轻松地就跟上了Tom,当然这跟我的体力底子厚也有关系。我比较慢热,一旦释放开了,那体力就是惊人的。而领头的Tom完全没有要中途休息的意思,连喝水都不带停的,边跑边喝。这美国人真是疯了。我发现这上下山往返的比全程上山或全程下山累多了,因为一直上山的话,虽然体能是个考验,但也总归一直是有节奏的,这个节奏在登山或爬坡时很重要。而现在一会儿上,一会儿下,节奏全部打乱,需要在短时间内调整。因为上跟下完全不是一个方法,上的时候更多的是大腿使力,下的时候更多的是小腿,还有精神的高度集中,体力脑力的同时消耗。
这山陡的程度可以从我们身旁别的登山者参考,他们很多都是带了登山杖的,一撑走两步,一撑走两步。而见我们这像猴子一样上上下下窜时,忍不住问我们,你们下到底了吗,怎么这么快又上来了。好几个登山者都跟我们相遇了不知多少回,因为今天下雨,所以上山的人不多,所以我跟Tom两人上上下下得就显得格外显眼。
最后我们一共上下往返了7趟。Tom的心跳手表测出来他最心跳最快时达到一分钟182次。哇,一秒钟3次啊,啪啪啪……这个几乎就是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了,而我竟然一路都跟着他,7个往返。
当我最后一次下到山底,我提议让Tom跟我在那条Trail开始的牌子那照个像,我右手扶着那牌子,手都在抖,更别说是腿了,早已不怎么听使唤了,就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最后一个往返还是商量好以最快的速度上下的 ,他的182次的心跳也是在那次往返中测得的。在手脚不听使唤的情况下以那么快的速度下山,实在太危险了,下来以后想想都后怕。
下山时,我发现我腰里挂的4小瓶水早已喝光了,能量包也吃了一包了。我跟Tom开玩笑说,你看,才吃了一包我就能跑7趟,要是吃两包,我能跑14趟。他说,是,下次咱们吃4包。
稍作休整,我们就驱车回家。这一个来回也就是一个下午5个小时的事。我在回来的车上意犹未尽,下次还打算带朋友去。今天见识了一回美国人的疯狂,还不要命得跟着他疯了一次。刻骨铭心之旅。
晚上1点多才睡,6点多就起床了,今天是上班第一天嘛。下了地铁奔到店里。老板问我为什么没有带领带,为什么穿运动鞋。我说,哦,我没有,我只有这么一双鞋。其实我鞋挺多的,但较正式的被我放在海地哥家了。老板说你今天不能工作了,周五再来吧。我说好,我下午就去买。这倒是实话,因为我是得买双好一点的鞋子了。
来了美国以后,我一直穿原来国内带过来的裤子衣服鞋子。因为原来在国内买的还是挺贵挺不错的,加上带过来的条数又多,所以就一直没买。估计我周围在买衣服上跟我一样节省的人也不多了吧。不过体育类的服装我倒是买了不少,足球鞋两双,足球裤一条,滑雪裤一条,滑雪眼睛一副,这些东西在我看来都价格不菲啊,但为了运动,我还是舍得买的。
因为舍不得坐两次地铁,而且不想走太多路,我就干脆直接坐地铁回家了,吃了顿中午饭,又骑车来Downtown买鞋子。想买Ecco的,因为他家的鞋穿着舒服。走了几家小店,都没有合适的,我就干脆去Macy’s看一下。哇哦,这儿鞋子真多,各种牌子,而且很多都是我想买的这种休闲皮鞋的款式,价格是有点贵,但我总得买双好一点的鞋子啊。那就在这买吧。最便宜的符合我上班要求的鞋子就是70来块左右。试了好多鞋子,不是大了就是小了。说实话我买皮鞋的时候好看倒是其次的,我想买那种舒服的,软软的。其实我是真不想买皮鞋了。最后我买下了一双Timberland的,优惠价79块。我努力说服自己,这转换成人民币也就500块钱,在国内的时候我买双500块钱的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吧。因为以前我的印象中就是鞋子低于这个价的鞋肯定质量不好,当然打折特价除外。我一跺脚,心一横,就买了。
交钱的时候,服务员推荐我办Macy’s的信用卡,有打折。我说好,那办吧。办完以后那后生跟我说新卡两天内买衣服打8折,鞋子85折,问我要不要再转转。我说好啊,我就在旁边的Levi’s买了条牛仔裤,说实话虽然早就知道这边的Levi’s很便宜很划算,但我一直没舍得买。本来想买两条,后来想想我裤子够多了,能穿得出去的就有4条,加上这条,5条了。而且这些质量都很好,不大会破。因为会破的都已经在国内被我穿破了。这条裤子我又掏了59。还练了一条布带的,他们家的牛仔裤都这样。我觉得还值。
又买了一件薄的运动外套,Adidas新款,原价是65,折上折以后是26.就感觉是捡的一样,艹艹艹。美国的Adidas就像中国的安踏,我本来不想买他家的,但挡不住便宜,还是买了。其实我本来想买Northface的,可是他家的衣服动不动就上百,艹了。
最后弄来弄去总价是140多,就那牛仔裤没有折上折到。还是用Macy’s信用卡付的钱。总之确实是便宜了一些钱,而且这些东西我也没有瞎买,是我早就想好了要买的。
我还顺便去了趟Citysports,想把小妹给我的coupon用了,买几双袜子。但后来发现他们家的袜子太大,就没买,走到地下室,是个outlet,发现有印着奥尼尔号码名字的短袖卖,原价20,现在只卖5块。奥尼尔退役了,球衣大甩卖。
袜子的事还是得搞定啊,于是我来到了对面的TJMax,这里袜子超级多,我买了6双8块钱的那个W开头那个牌子,加啥拼不出来了,就是网球很有名小威做广告那个。买单前还发现架子上有钱包卖,原价50,现在只卖12. 这个是刀架脖子上了,必须得买了。
收获太多了,太他娘的爽了。这就是爷们上街,轻易不去,要去了,就抱着满满的收获回来。我买东西还是很理智的。这些东西都是我等了很久,想好要买的,一直懒得出去买。到今天刚好有机会就一网全捞了。倒不是纯贪图折扣,确实是物有所用。看来我还是不傻的啊。我也过了一个资产阶级的下午。一共花了有200来块钱吧。主要
BOA很贱地又罚了我10块钱,原因是昨天晚上我在吃夜宵的时候买单Checking里的钱没了,结果他自动走Saving了,并且顺便罚了我10块钱。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很愤怒。我很不喜欢别人在没有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对我惩罚。
我有了SSN以后,就准备办信用卡,今天下午准备弄两张玩玩。去了BOA,很顺利就办出来了,因为我已经在他们家存了快一年的钱了,好几万美金啊,几乎没给我几分钱利息。艹了,还因为没有SSN拒了我上次办信用卡。说实话我的信用卡之路在美国走得很不顺。我在国内时用了好几年的信用卡了,共4张。最多的可以透1万多。
在Citizen Bank开了一个账户,然后说想办信用卡。他弄了一会儿,说我的SSN号太新,所以办不了,建议我先在Checking上冻住1000,然后银行会借我钱,限额还是1000,可以建立信用记录。我之前并不反对这样操作,因为这样就是我自己借自己的钱,然后顺便建立信用记录。没什么不可以。但他又开始说这个东西是要收费的,每个月8块多钱,然后怎么怎么搞完以后,一年是45块钱。我就非常不爽了,老子自己借自己的钱,还要付给你钱,我是不是贱啊。
其实还有一点让我不爽的是,那银行里有个广东人职员,一上来就跟我说叫你同学来我们这里开户啊,BOA不好的,我们比他们好多了。我最不喜欢同行间竞争直接诋毁对手的。况且我也不是傻子,BOA和Citizen都是大银行,互有优劣。但她那样一说就显得很没有水平档次。让我想起了我在白宫后门,几个老太太让我们退党的情形,太像了,那表情。她又说我们不收月费的。我说他们BOA也不收啊,她想了想说他们可能要准备收了。真是放屁一样。然后我又问她,那介绍别人开户,有没有什么奖励的呢?BOA是有的,直接返钱,还不少呢。她跟我说她们银行是没有的。艹了,既然什么都没有,老子凭什么给你揽生意啊,你家的东西老子还没用过不知道好不好呢。
从他们CItizen出来就很不开心。Security Deposit这事我是坚决不会干的。户先开着,等我攒够了Credit,我再来办信用卡。BOA也不是好货,老子存他那那么多钱,不给利息也就罢了,还时不时扣老子钱,贱银行。我逐渐地要把BOA debit上的钱多数都转到Citizen去。他们家是真没花头。帮我建立信用额度的事就算是我给他们存了一年钱的补偿了,互不相欠。
哎,我们本身就够惨的了,还被银行剥削着,什么世道啊。艹艹艹
上午11点就早早起来了,陈浩说他买了车了,我一看还真是,二手的雅阁,11万里程,98年的车,三千多,非常划算的一笔交易。买车还是要看缘分的,有时你头脑一热就买了,如果磨磨蹭蹭就怎么也买不下,最后打消念头。
他说家里没有车位了,而他的车没有车牌,所以不能停路边,必须得找个停车的地方。我说那你就停我同学成亮家吧,就在对面,我估计能有车位。他打了电话果然有。陈浩家的院子实在太小,我目测了一下,很小心地挪还是可以掉头的,但最好的办法是直接从房子侧面20米左右的通道倒出去。但他实在是新手中的新手,出国前从没开过车,最近就练了几次。他问我怎么办,我说我倒是可以帮你掉头,但如果你自己倒的话,我可以帮你去路口把过往的车拦住,然后帮你指挥一下方向。他想了想,说还是他自己试试吧,不然我走了,以后他还是不会。我看这他往后倒车了,因为是直线倒车,我觉得应该完全没问题,倒是车屁股伸出上马路的那一下,我需要帮他挡住来的车,指挥一下方向。正当我去马路口看完情况的时候,一回头,发现他的车胎已经碾到路崖,停了下来。我顿时无语啊,在这足够宽的长度仅20米直线他也倒不出?这得菜到什么地步啊。。。我说还是我来吧。然后上车把车倒出,载上他,从地铁站那绕个弯就开到成亮家停下。完了我赶紧劝他多在驾校学几节课。
就这么一折腾,过了我的预期时间,已经12点15了。为了确保我能在1点赶到Tufts Medical Center,我只好改成推着车上地铁。教练车一如既往地迟到了10来分钟。已经有个学生在前面驾驶室坐着了,我一看,有点眼熟,后来终于确认了是跟淫老师住一块儿的娘娘腔。淫老师不是告诉我娘娘腔已经买了车吗,艹,这B又说瞎话。这教练我很不喜欢,香港人,特能装,说的普通话我听不大懂。跟前天我那北京人教练,老校友,比起来相差太多。上了车我也不想说话,继续补充我的睡眠。
开出一段路以后,教练让娘娘腔跟我换过来,我来开一段。结果娘娘腔手一脱方向盘,方向盘上全是汗,都能流淌了。。。足见娘娘腔紧张得。教练擦了好半天,我才坐上驾驶室。教练没找到我的什么漏洞,想了想,就说我的40迈速度太快了,只能开35迈。
到了quincy Center,又上来一个姑娘,她开车,跟副驾驶用广东话叽里呱啦地捞个不停,我更听不懂了,就继续眯眼睡觉。
到了考场,考官坐上车,我侧方停了个车,然后按他的指令左拐右拐开到一个居民区里靠边停,向后直线倒车10米左右,考官再喊停,让我3点掉头回基地。整个过程我用了两分多钟吧,就顺利pass了。整个过程下来,我没犯什么错误,只是侧方停车的时候,考官让我停车的位置跟前两天教练说的不一样,今天这个教练也没跟我提这事。虽说我感觉到了这个变数,但我毕竟驾驶经验丰富,冷静应对,思考两秒钟后,把原来教练教的先打一圈右,改成了打两圈右。车子成功得移进库内,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最后是娘娘腔开,他开得特不靠谱,在移库时车子最终是歪的,还差点撞到后方路障,最后即使这样,考官都让他过了,据后来教练说,娘娘腔考试过程中还犯了各种错。总之这样看来,麻州的路考还是挺宽松的。
最后我回到Tufts,找回我的车,想在Chinatown吃一顿,为自己庆祝一下,其实也没啥好庆祝的,这是我很长时间来最有把握的考试了,就是个走过场而已。想去喜临门吃个早茶,结果人家刚刚结束了早茶时间,我只好去DunkinDonuts喝了冰咖啡解决一下我的口渴问题。然后就骑回了Malden。
明天要办的事是去Chinatown交驾照钱,然后陪淫老师去捷安特店看看,我要忽悠他跟我一起骑纽约。然后还得去下银行。
写到这会儿就刚才,少俊说要去拍夜景,他有三脚架,邀请我一起去。我觉得很靠谱。先写到这。
昨天晚上,新室友少俊说今天想和我一起去骑单车。我也挺乐意的,这么多天独行以后突然有了个伙伴。
我中午找了一条路线,主题是“Green Building”。1点左右我们就上路了。他骑的是我原来那辆Victory公路车。但是出门没多久,我就发现问题来了。他因为开车开惯了,不怎么会骑自行车,加上我那辆公路车也是有种种坏毛病,我自己骑的话因为我熟悉它,能应对。比如前变速器就很不好用,有时变速得用脚拍一下拨链器才能换上档。他骑了一小段,整个车就发出各种不和谐的声音。虽说我已经把这车送给陈浩了,但我看着也有点心疼,特别是他调档的时候踩得不柔和,链条和齿轮总发出些咔嚓咔嚓的刺耳声响。其实这个真不能怪他,我自己也是经过好长时间骑行,才总结出来的经验。
因为是跟他一起骑,我把速度放得很慢了,从家里到Government Center,我们竟然慢悠悠骑了快一个半小时。要知道平时骑这段路,我只需要35分钟,甚至在我状态好飞驰的时候只需要25分钟就够了。不过今天确实是心态不一样,沿途我总是尽量把自己所知道的沿途的景物给他介绍,顺带还介绍了一段独立战争时候的历史。而在到Somerville之前的那条街上,我们下车走了好长一段。原因是那里今天封了路,在那个路段上搞Summer Festival。很热闹,有跳探戈的亚裔美女,有画画涂鸦的小不点,有开着震天响的音乐的黑人DJ,那些卖冰激凌、沙拉等食物的摊位前总是吸引了一大堆人。其实我们路过的时候还早,过一会儿,人应该会更多。
刚按路线走了两个Green Building,第三个我们就再也找不到了。原因一是在South Station北边那个区域高楼太多,对我手机里的GPS的干扰太大,几乎不能准确定位自己的位置。原因二是Federal St那一块的门牌号太诡异,一下子就能从100号跳到160号。原因三是Conservation Law Center这个地方知道的人不多,而我们也没有多问。反正是没找见这个地方,而且让我们很疑惑,最后我决定今天就不玩这个Green Building Trip了,因为我们事先没有做好足够的功课,即使找到了,也不知道它NB在哪。还是下次吧。
我决定带他去走走Newbury St,因为之前就有人跟我提过,少俊也跟我提过,说这里有很多餐馆还有购物的地方,是人气很旺的一条街。但是我对那个区域应该是熟悉的,之前竟然真的没有注意到过。所以我今天想去看一看。
到了那儿,果然是让我大开眼界,这条街还相当有人气,简直旺到极点了。本身街道是单行线2车道,再加左右停满车的Parking Lane, 拥挤到中间的车就像蚂蚁爬一样,我骑着车在堵着的车缝隙中顺利的超过了一系列好车,包括其中的一辆兰博基尼。它跟我比起来太次了,我的捷安特简直就是Newbury之王。街边是一家家小餐馆,而这些餐馆会在室外放一些桌椅和遮阳伞,有点甚至就把服务前台也搬到了室外。因为是周末,天气又好,用ESPN解说的话说,今天的天气很New England,所以大家都很享受地坐在路旁的小桌边用餐,喝茶,聊天,看人。两边的楼都是那种波士顿特色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那种红砖楼,树荫成片。这气氛可以说非常有情调,如果是游客,如果是情侣,那这里是再适合不过的休闲的场所了,何必去走那无聊的Harvard,苍白的自由之路。来这儿坐坐,喝点东西,晒晒阳光,看看行人,惬意得让你非常New England。街边有卖水粉画的,他们把这条街画得太美了,因为他们画中的这些房子,那条街,太漂亮了,太Boston了。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有旅行的人会慕名地到Newbury来坐一坐,走一走。
终于在附近转悠转悠熬到5点半,就去他说的Mother Church旁的那家Summer Shack吃海鲜。说是特别好特别新鲜。我们点了一份软壳蟹,还有一只两镑的龙虾,两份蟹汤。蟹汤我没吃见蟹,倒是感觉汤里cheese味不是一般的重。蟹上来有点出乎我们意料了,15块钱的这份蟹,竟然只有小小的一只,趴在厚厚的两层source上面,地下的一层我吃出来是番茄酱。太他妈不值了。。。等了足足20来分钟吧,我们的两镑的大龙虾终于端来了,确实是大,我来波士顿吃过的最大的龙虾,他生前的体长估计有脸盆口的直径大小。但少俊说他吃过5磅的龙虾,,,,我又汗颜了。。。龙虾的味道还不错。结账的时候我发现这龙虾确实不是一般的贵,50块钱这只。。。我在Chinatown的中国餐厅20块钱能吃两只,不过远远没有这只大。
在等菜的时候,我还问了他美国餐厅的点菜习惯,他说先有开胃菜或者汤,再有主食,最后的甜点可以不要。我以前就粗暴多了,直接点上一份主食就开吃。这顿饭一共吃了我们92块钱,而且都只是尝尝味道而已。结果晚上在超市,我们不期而遇,都是饿了买东西吃去了,,,这是后话。
回去的路上,我在想一个问题,纽约行恐怕要改行程了,2天肯定是到不了的,100mile一天我还真骑不了。刚上路阶段,中间多停留休息,不太计较费用问题了吧。钱是什么东西,钱是王八蛋,哥们要玩,何惜刀勒哉!
这段时间按理说应该是很无聊的时候,但Boston 到 NYC的行程一直在精神上支持着我。为了这个事,我每天都进行练习。这两个城市的首字母也很配合,叫NB,所以我称它为NB之旅。我很庆幸我玩的不是横穿美国大陆,如果是Boston到 SF,那是不是得命名为SB之旅?
今天我的装备中多了两样东西:防晒霜、墨镜。说实话,我是不愿意用这些东西的,但进过这几天的骑行,看来是非用不可了。我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也没用过什么护肤用品,所以昨天打电话给葱问了,告诉他我皮肤晒伤了,应该买那种防晒霜,她告诉我像这种户外的活动,就买SPF30的就够了。我很庆幸没有自己瞎买,虚心求教是很重要的。关于墨镜,主要是挡风。前几天我几乎每天眼睛都被吹得不舒服,用手揉的话越揉越不舒服。所以就把我的墨镜戴上了。
我还意识到了一点,我该买个水壶了。自从我的高级咖啡杯在DC的国会大厦被大兵勒令扔进垃圾桶后,我就没有能随身带的水壶了。这些日子来,自从我办了Starbucks和DunkinDonuts的会员卡以后,平时出门我都是找这两个店喝冰咖啡解渴,这样消费太高了,因为我买咖啡的时候都要加点小吃,那样下来就是4块钱左右一次。我必须得买杯子自己带水了。节约才是我的风格。于是今天出发以后,我去了趟Wellington的Target,买了一个很便宜的铁杯子,5块钱。
今天去的地方是Quincy。Quincy在波士顿的南部,是波士顿地区的又一个中国城,被中国人侵占的一块土地。他甚至拥有比Chinatown、Malden这些传统的华人集中地区更多的中国人比例。我今天去那的主要目的是熟悉考场,后天的中午,我将会在那里进行我的驾照考试。
因为要去学校打印一份Permit,所以我的行程先到了学校。这次从家到学校我尝试了理论上来说更近的一条路,就是不绕道North Station, 而是直插MIT,过Mass Ave大桥南下学校。昨天晚上研究好了路线。
但是出发前我发现了很严重的一个问题,在这个话费周期还剩10天的时候,我的手机流量用得太快了,只剩下可怜的20几兆了。也就是说我不能像昨天去Lexington那样,全程开着GPS,并且用MapMyRIDE记录我的整个行程了。那样确实太费流量了。于是我只能看在我不确定的路口,掏出手机看一眼,然后马上关掉GPS。
快骑到Mass Ave大桥的时候,突然我眼前出现了一幢神奇的房子,就是传说中MIT的那座不规则的大楼,早就想拜会了,没想到却在这里偶遇了。该看见的,总会看见的。这就是注定。好东西是藏不住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打印了一份从学校去Quincy Center的路线指示,但随后我发现那个效果不是很明显,要么就是太简单,只有文字的叙述,这样我就没有图像上的感觉,不能知道周围道路的情况;要么就是达到了详细程度,但这样一来,纸张数太多了,不适合骑行时查看。
不过今天我确实找到了我最合适的骑陌生道路的方法了。就是先在地图上熟悉整条路线大概走向,然后具体到细节的时候,我会拿出我的手机GoogleMap,记下接下去三个路口的情况,然后骑完了,重新拿出手机,再看三个路口。因为手机上有GPS定位,而且地图可大可小,这点是纸质攻略无法达到的效果。在大路口,美国的路牌表得不是很清楚,所以GPS也相当有用。这个我屡试不爽,在大路口,我通过自己在GPS上的位置来决定去哪条路,因为波士顿的路口很多都不是正十字的。有4条甚至5条不规则的路交叉在一起,这时候就会很混乱了,因为你连每条路的路名都看不清。
从学校去Quincy这段路我走得比较慢,原因是对那段路很不熟悉,骑一段路就要拿出GPS看看。有两点是我的发现:
其一,Mass Ave,对于这条Mass Ave,我可以说现在是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了,我将它分为3段,Mass Ave Bridge以北,就是我昨天骑的那段路,很长,路况一般般,通行量比较大。有Bike Mark,自行车适宜度为中等。而学校东边那一段是修得最好的,路宽,新,是波士顿难得一见的好路了。至于南边的一段,就是我今天通行的那段,竟然变成了单行线,路况更差了。途中街道复杂,自行车适宜度为中下。给我的感觉是再NB的路,延伸到两头以后,也会成为小路。
其二,Neponset Bridge。当我到那时,发现这桥正在修,我走的这一侧能行的只有一个车道,也没有自行车行人走的地方。这就是GPS的缺点了,它的指向不能更新到目前正在修理的路段。这方面的信息是以后包括Google Map等在指路时应该改进的地方了。
过了Neponset Bridge,就是Quincy地界了。这里有纵向平行的两条主路,Hancock St 和 Newport Ave,这次两条路我都骑过,有了了解。我和他们的缘分却在相见以前就产生了。那次交通规划课上有个作业,我看了看地图,就自作聪明的把Newport Ave当成是高速路,以为它比Hancock St好。其实我走了以后才知道,这两条路差不多的等级,只是他们服务的对象不同,Hancock是连接东Quincy的,Newport Ave是连接西Quincy的。
在Hancock St上,我还见识了汽车快餐式的麦当劳。不下车点餐。相信我去Rt66的时候还会看见美国第一家麦当劳店。
回来的路走得很顺,由于我已经熟悉了道路,所以车速很快。15 mile的路,我只用时一个小时20分钟,而且还在Hey Market停留了10分钟左右。也就是说我的平均时速达到了14 mph左右,这在城市中,已经相当快了。
今天一共骑行了32 mile左右,很不错。明天还将继续。
逛完了Lexington,就准备上路回家了,照例把我Iphone上的Map My Ride打开,这样就可以参考我昨天晚上设计的路线,而且可以记录我骑行的实际路线,和里程数,平均速度各种参数。这是我昨天晚上设计的路线:Lexington to Malden.
回来的路前4.8 mile 还是那条无比舒适的高速自行车路,而且这次是下坡,更爽了,我一路快速奔驰,快的时候时速可以达到23 mph。相当开心的Bikeway骑完了,开始一路往东,开往Malden。
这一路还是非常好走的,基本上都是一路到底,没有小岔路,所以我起得相当爽快。而且我现在技术进步了,总结出了经验,一到小上坡,我就站起来骑,这样不仅速度快,而且还可以让屁股得到休息。
这样一直下来,不多久,就到了Pleasant St了,哇,9.15 mile 的路程,我只用了43分钟,平均时速达到了13 mph。这是MapMyRIDE的结果:Lexington to Malden
今天下午5个小时时间里,骑行带参观,也走了快30 mile了。挺累的。但这就是练习的价值啊。到什么时候我一天能走100 mile了,我就能上路了。这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记得最早我写一篇GRE的Issue文章,要4个小时,最后半个月后,我就练到40分钟写完了。
明天要走的路程远了,要走17 mile到Quincy Center,去熟悉考场练车,然后还要回来。明天的总路程将会达到34 mile。不错不错,继续加油。
办完事出来,12点47,就开始我的Lexington只行了。昨晚已经做好功课,在Map My Ride上设计好了路线。其实boston去Lexington很好走,一直沿Mass Ave往西北走就好了,一共12 mile。但是到7.5mile的时候,开始有一条Minuteman Commuter Bikeway,是与Mass Ave平行的,我当然要选择在Bikeway上走。行程图:Northeastern to Lexington
我一路向西北,风很大,因为前两天的飓风影响还没有过,骑在查尔斯河桥上时,几乎吹得我蹬不动了。 前面4 mile基本上是在城市街道里骑行,很慢,路过了MIT,但是校区不集中,所以我也辨认不出来这是MIT。然后再走走,我发现这里的路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是到了Harvard了。从Harvard出去的时候,有个路口我差点走错,又停下来掏出手机定位,才找到了Mass Ave。这一段路上上下下还算是平路,起伏不大。但由于逆风,速度还是很慢的,9 mph左右。沿着Mass Ave走,路况还算可以,一路都有bike lane,或者路上印有自行车的标志,所以我骑在这一段路上还是挺有归属感的。
终于,到了Minuteman Commuter Bikeway了。一条4米宽的自行车专道,中间用黄色单线把双向隔开。路两边都是森林或认为的绿化。高速公路的定义是:封闭的汽车专用道路。那么这条路就是封闭的自行车专用道路,所以我将之定义为高速自行车路。如果说之前在自行车道,就像一套大房里我租的一间;那么这条高速自行车路,就像我的家,没有打扰,随我任意支配。
一个胖子轻装超过了我,我虽然背着一个大包,不如他轻快,但他那比我重出很多的体重摆在那,我俩也该算是扯平了。他竟然超过了我,这我还能忍啊。我一直跟着他,也不去超他。跟了一段,突然他发飙一样猛冲一阵,这下还真把我甩开了。我拼了一小段以后,就放弃了,告诉自己,骑车要控制自己的节奏,不能被对手带跑。于是我又按自己能接受的较快速度骑。果然,一会儿以后就追上了强弩之末的胖子。我骑上前,问他骑去哪,他说Lexington,我说我也是啊,接着我们互相夸了一下这高速自行车道,他又夸了一下这天气,这些都是美国人谈话中必不可少的开场白。我问起他在哪住,他回答的地方我没有听过。看我迷惑,他指了指左前方,说翻过一座山就到了。我又跟他说了我月底要骑车去纽约,他说那你每天得骑100mile的样子吧?我说是啊,但我担心骑不了。我们继续聊着,一段以后,在一个高速自行车路中途的出口,胖子就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骑。这段路总的来说是一直缓上坡的样子。到终点处的时候,海拔已经上升了220ft了。
直到我骑到了一个房子处,墙上印了lexington 铁路的历史。我知道已经到Lexington了。我把车停下。这时路旁有个饮水机,专门给自行车手提供的。服务真周到。
这一路还算顺利,共12.15 mile。骑了一个小时零六分钟,平均时速是11 mile,我还是相当满意的,毕竟这是目前我在美国连续骑行的最远距离。
最终MapMyRIDE记下的我的这次成果:Northeastern to Lexing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