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 雕刻时光 ’ Category
终于开始了理想中的单车环游了。今天去了很多地方。 1、起点:Northeastern 2、First 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 中途去了趟传说中不用SSN可以办Credit Card的1367 Boylston,但没开门。直奔First 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 途中经过了 Back Bay Fens,以前总在它的南边走,今天第一次看了看他的北边半湖。幽静,这里是夏日乘凉,露餐的好去处。到了First Church of Christ, 这教堂建的相当气派。旁边的长长水池,漂亮极了,水中倒影这Prudential的几幢高楼。 3、Copley Square。 那附近包括了:Old South Church, Trinity Church, Public Library of Boston. 在Trinity Church的侧面一个雕塑钱,我还跟一个美国人交谈了好一会儿。我在那雕塑前看了看碑文。写的是这雕塑的主人公是波士顿以前的一个牧师,巴拉巴拉很多功绩。我正想走,一个年轻小伙子走过来,连说:“It’s amazing! It’s amazing!” 说他每次来这都要感慨这个雕塑。因为那个牧师背后站着的人是耶稣,耶稣的手搭在他的肩上,他的手按在圣经上,耶稣背后则是一个大十字架。雕塑要传达的是一个信息:牧师是耶稣传递上帝之言的介质。小伙子接着向我介绍他的神,然后问我:“我可以为你祈祷吗?”我楞了一下,说好。于是,他一只手搭着我的肩,头低下闭眼,开始默念一段话,念完一会,让我跟着他一句句重复。然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中国的事。我在附近一些小教堂外面转了转。我很喜欢欣赏教堂。因为他们建造得太美了,古老而精致。这些教堂大多出自当时的建筑大师之手,一般来说那时的建筑大师都是艺术家,所以教堂都是一个个艺术品。 4、Charles River。我太喜欢波士顿沿河的Bike Path了,整条河沿岸都是公园,都有大约3米宽的Bike Path,眼里充斥着各种美景。我哪天一定要去河边或是阅读,或是躺一下午,光合作用。 5、New England Holocaust Memorial. 这期间,路过了TD Garden。知道了North Station 的出口原来就在TD Garden。六个如此简单的玻璃柱子就是大屠杀纪念碑了。6百万犹太人被屠杀。 6、City Hall。City Hall [ READ MORE ]
这就是所谓的失眠。假期初期的失眠。在床上看了个电影《黑名单》。接着看着点电视剧,等待上午。 原本计划的是几处地方小游,但因为天气原因,改成去看电影了。我要无耻得买一张牌看一整天。这是件利己不损人的事,所以我问心无愧。我的行程是很随意的,可以根据我的心情,以及天气时间等因素随时调整。 10点多出发,带了小瓶水,半包薯片,上了橙线。 对面坐了个很有气质的短发姑娘,我一直用我的Iphone调试偷拍着。 不得不承认我的偷拍技术还不够好,只能用脸皮厚来弥补。 上午场的票真便宜,$6。这个位于Boston Common的电影院我很熟悉。以前20来天就会来看上一回。这学期忙,没怎么来看。 第一场《Fast Five》,前四部我都看过,又淡忘了。这部在飙车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幅度的与警察斗智斗勇的打斗场面。比较有特色的镜头是电影最后段的两辆跑车一起拖着一个庞大的金库与背后的一堆警车展开追逐战。这个场景比较有创新。说实话普通的飙车我们真是看腻了。 第二场《Rio》,3D的动画片, 这部片子是经过韩寒的大力推荐的。确实不错。而且我的英文水平看这片子刚好够用,能完全听懂。比前几年热映的《马达加斯加》还好。3D的效果也不错。但是个人认为《加菲猫》还是难以超越的。看着看着结果却跟看第一场一样,又中途睡着了。 第三场《Fast Five》中部,时间间隔空闲,所以找了个放映厅,把Fast Five中由于睡觉错过的一段又补回去了。我真服了自己了,这样热闹的画面,音响,都能睡着去。通完宵,再看一天电影,这是常人无法做到的啊。 第四场《Source Code》,剧情片,每次看两三部电影,总有一部是比较出色的,有的比较有深意,有的比较有新意。这片子就是我今天看得比较出色的电影了。它的出色在于新意。 看完电影,随便google了一家附近的餐厅,就去吃了,Montien Thai Restaurant。标牌上写了波士顿最好的泰国餐馆。要了一份Drunk Noodle。是炒面,味道还可以,就是偏甜了。我现在开始体验生活了,从吃的做起,不能老在Chinatown吃中餐,得尝试各种口味的餐厅。做不成波士顿之王,也得做波士顿小王爷。 但愿明天天气好,就可以进行小游了。[ READ MORE ]
来了波士顿半年多了,懒惰的我,对波士顿还不熟,我只知道Malden、橙线、Northeastern。 方向感极好的我,浪费着自己的天赋。当年,北京的大街小巷,我去过的地方多了去了。 这段长时间的混沌生活,让我感到厌倦,我决定开始新的生活。开始过正常人的生活。 那天在Copley Square 附近看见一座漂亮的教堂,让我有了逛波士顿的冲动。也好,多走一走,总比呆在家里强。告别宅男,成为游客。 我的第一步,是把波士顿的地图临摹了一遍。马上就深深刻在我脑中了。这个本领是我以前练就的。看过一遍地图,就非常心里有数了。 接着,我要开始游历了。 第一处地方是:Copley Square。因为我要去那附近买足球鞋。那附近有三一教堂。 我的初步路线就是教堂游和大学游。  [ READ MORE ]
(一)杜拉斯基的战书 收到杜拉斯基的邮件:“你明天有空能不能来下我办公室,我想找你谈谈。”。。。。。。。。。。确实,我明天应该跟他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话了。谈好了,能不打不相识;谈崩了,就够我喝一壶的了。 上完彼得的课,Tom特地走过来跟我说,你应该找杜拉斯基谈谈。他告诉我,因为昨天课上我的总总不良表现,杜拉斯基脸色都变了,很不高兴。听他这一说,我突然意识到这问题的严重性了。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课前去打印作业,打印机出现了点问题,所以导致我到教室的时候,迟到了5分钟左右。鉴于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度,所以我进了教室大步得,很神气的就从前面杜拉斯基身边走过了,因为我发现美国同学迟到,从来不说Sorry。为了融入美国生活,我也非这么做不可。 接着,让我不爽的事情发生了,我把我的作业交到讲台旁的作业堆的最上面,因为他有个怪癖就是必须课前交作业。正当我转身回座位时,他把我的作业单独放在了旁边,跟其他同学的分开了。这势必要区别对待了啊,这下我就不高兴了。上次老子忘了打印,你没有收我的作业,也就罢了,这次才迟到了5分钟,你又不想收我作业。什么臭脾气啊。 听着听着,我觉得没意思了,就开始打开电脑上网了。结果他一探身子,看了看我的屏幕,这会儿轮到他不高兴了。一会儿,我想什么事给走神了,我估计他也是看见我走神了,于是就故意提问我。我走神中,几秒钟没意识到他是在叫我,等我抬头,发现他正看着我,我就说了声对不起,我不知道。他什么也没说,就继续问别的同学了。现在回想起来,估计他是真怒了。因为通常有人回答我不知道时,他本能地都会说一句:“That’s Fair.”但这次他没对我说。 课后的晚上,我写了封邮件给他。483个字,自从两年前我考完GRE,还没写过这么长的文章呢。内容主要有几点:” 1, 我不是个差生,我对感兴趣的课可以学得很好,但对我不感兴趣的课,我就不愿努力学了。 2, 课上,你总是喜欢不停提问,本是个好的授课方法。但因为我英语烂,所以美国同学的回答我基本听不懂。这种模式导致我上课不能集中听讲。 3, 作业必须课前交,这是你的原则,这原则本没错。但我个人就是不喜欢这原则,我喜欢人性化的方式。 这三点也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坦诚得告诉他。这封信措辞非常委婉,但内容本身犀利,所以免不了他读了会有些想法。写完后我自己读了一遍,发现其实我的英文确实提高了啊,这信的语句就非常流畅,是半年前的我肯定写不出来的。 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他的回复。说有空让我去他办公室讨论一下我信里说的内容。我当时也没当回事,但经过Tom的提醒,确实,我明天应该跟他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话了。谈好了,能不打不相识;谈崩了,那就够我喝一壶的了。于是,马上给他回复,说我很愿意明天跟你谈谈。。。。。。 (二)一盏不省油的灯 事实上,我读了15年多的书,跟老师的对抗中,我从来就不是盏省油的灯,想起一些有趣的往事。 初中——年少无知 自然科学老师当着全班同学说的一句:“郭超群当班长,把你们整个班的风气都影响坏了。”听着我就不高兴了,当时本来就有什么事心情特不好,他撞到枪口上来了,越想越气。下课后,我在教室走廊上,对这老师说了句他不是好老师之类的话,具体的我也不记得了。说完还特解气地往地上吐了口口水。而且我还特地事先叫了好多同学前去围观。。。。。。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当时的过激行为,是因为被他说中了要害,所以才冲动而起了。 几分钟后他来教室找我,让我去办公室谈谈,我直接跟他说不去,他就走了。其实之前这个老师跟我的关系很不错的。我是他眼里很有才华的学生,他呢,教书很有自己的特点,我也很欣赏。从那以后,我跟他的关系表面和好了,但总有一丝尴尬。这事是我后来很后悔的一件事。想想,如果当时我放下面子,跟他去了办公室,大家说开了,事情也就解决了。然而当年,年少无知。 高中——高强度对抗 高二和高三两年,是我跟班主任持久对抗的两年。仗着年级主任对我的溺爱,我也从来不怵班主任。起先,是因为班主任欺负我的死党晓航太甚,我看不下去了,再加上本身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所以我就公开跟班主任翻脸了。 有件事印象特别深。那天我晚自习正在玩文曲星,结果被班主任没收了。那文曲星呢是我同桌小闪那天刚买的,他家境本身也一般,这500多块钱的文曲星才买了一天,就被我给弄没了。我内疚万分。哥们义气顿时上来了。一下课,我就去办公室,找班主任要回来。我刚开始还挺耐心的,好言相求,后来她一直装逼的态度,让我很不爽。于是,顿了顿,我很镇定地问她:“你还不还给我?”她说不还。嘿,我等的就是她这句话。我从她手里一把抢过文曲星,转身就飞奔逃走。听见她在后面拍桌子,大骂。办公室里其他老师则都忍不住笑了。 平心而论,班主任做得也太操蛋了,心态有点失常,所以在班里树敌无数。而我、晓航、猴子、小闪这样讲哥们义气,且胆子大的人,就团结到一起,跟她抗争到底了。也感谢她,让我在高中时有了这么多一辈子珍惜的战友。她的如何操蛋有一事可证:晓航的父亲,超穷的母亲,这些素以严厉著称的家长,在时间长了,了解得更多了以后,都选择了站在儿女这一边。足见确实是老师做得过分了。 我们毕业后的一年,班主任向年级主任反映说在新的一学年里,不想当班主任了,因为带了我们这一届,让她感觉太累了。后来年级主任把这话传到我耳中时,我也一笑了之,毕竟那段时光是过去了。 大学——成熟 大学里,因为跟老师的关系不是那么密切了,而我也逐渐成熟懂事,收敛了。像高叫兽这样的人,我也都忍了。 (三)一生的恩师 其实我也并不是跟所有老师作对,相反,有一些,我把他们敬为一生的恩师。 黄老师——母亲般的关怀 她是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她待我就如她的儿子般爱护。真是达到了溺爱的程度。 她是几十年前下乡的知青,扎根东阳小镇。她教过我两个表哥。教我们时,已经四十六七岁,但显老,看上去已经五十几岁了。她每个周末会布置一篇作文。我每周末去她家写,写完她给我点评。那时的我,没现在这么能扯。半天也写不出几个字。有时她看我太痛苦了,就说,那我给你换个题吧。。。。。。 有一次她让我写一篇作文,参加作文比赛。我先写,写完她帮我修改。结果后来,她告诉我作文获奖了。我拿回作文一看,这已经被她修改的面目全非,基本上已经不是我原来的那篇作文了,,,,,,弄得我很尴尬啊。 在毕业8年后,我听说她马上退休了,我回学校探望她,她高兴得难以言表了。谈起来,才知道,她在上海的家就在我上海的公司附近隔两条街。于是,回去上班以后,我又抽空去上海她家里探望了她一次。估计以后的岁月里,我们也许再也不会相见了,但我此生会永远记着我有这么一个像母亲一般的恩师,她的余生都会记得她有这么一个儿子般亲切学生。难道这还不够吗? 申老师——知遇之恩 她是我初中的班主任。她很年轻,教我们时30几岁,做事却相当有魄力。我这样一个顽皮不安分的学生,她觉得我很有领导潜力,人缘也很好,她竟让我当了三年的班长。(当然,最初是大家选出来的。当上班长的原因有三,最重要的是她对我的支持,第二是当时我胖乎乎傻傻可爱的外形赢得了男女同学的共爱,第三是我那更有魄力的老妈在当时九九年我刚上初中的时候给我们那落魄的乡村中学捐了1000块钱,学校领导都知道她了。在当时可是巨款啊,同学们都是捐50块的。那笔捐款现在还刻在学校的功德碑上呢。)小小年纪我就懂得买官不易啊,所以才有了前文中和自然老师的冲突误会,那是后话。 反正能容忍我这样一个吵包当了三年的班长就是她最有魄力的表现,而且她放手让我去做很多事,很多班级的管理。对我的锻炼也是很明显的。因为在小学时,作为外地人我在嘉善城里读书,老师同学也没有特别在意我,我也一直把自己当个普通的顽皮学生。正是申老师对我的重视,让我有了自己应该是好学生的自我影响。如果不是她,我也没有今天。潜意识里对自己的认可,确实可以催人奋进。 之所以说她有魄力,有胸怀,对比一件事可以证明。当时我借了南文的一本《三重门》看入迷了,上课时被抓了。通常被没收的东西是我自己的话,我会不在乎。但因为是借的,所以我很在乎。下课又向她要去了,她直接对我说,一个月后的期中考试英语你能考班里前三名,就还给你。我说好。后来我做到了,她也没有食言。一件小事,就体现她的能力了,不仅没有训斥我,反而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了。 中考考完,我妈很担心,我是否能考上市里的重点高中东阳中学。因为在我们这样的村镇上,考取率是很低的。一个班60个人,能考取4个,就很不错了。申老师让我妈不要担心,她很酷地说,如果超群都考不上,那还有谁能考上啊。结果我也没让她失望,以初中班里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东阳中学。我妈后来还说起,当时申老师竟能对我这么有信心。因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信心,老师是不会对家长说出这样的话的。 7年以后的同学会,我去她家邀请她参加。她跟我说,自从我们毕业后,她每年都教毕业班,没有像带我们时一样从初一带到初三带三年的,所以感情一直不深。而我们这批学生,是她记忆最深刻,最怀念的。我知道,对她来说,即使她忘了班里59个人,她也会牢牢记得那个她曾经提拔,并引以为傲的吵包班长的。 赵云——骑士 厉赵云老师是个少有的优秀教师,他的优秀之处在于,他能让所有学生怕他的同时,都喜欢他。我们背后都直呼他的名字赵云,叫得多了,有些同学在他面前,会失口叫道,赵老师。。。。。。。当然他的学术水平也是很高的,参加过浙江省高考的命题,在学校里,则是担任20个班的年级主任。 他从高一就教我英语,一直教到我毕业。那三年,正是我叛逆,自我放逐的年纪,犹如一匹野马,很少有人能驾驭,而赵云毫无疑问就是那个把我驯服的骑士。 高中刚开学时一次在学校家长理事会聚餐上,他跟我爸谈得很投缘,我爸就把我托付给他,让他严加管教。我周末就寄宿在他家。在学校,他是我的严师,我在他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周末,他带我去钓鱼,带我去他丈母娘家吃饭,我就是他家庭的一份子了,他的那些个亲戚我都熟了。 我最怕的事情就是不定期地他会找我谈话,他总是在安静的晚自习时,把我叫到偏僻的教学楼角落里,用那犀利的眼神盯着我,我通常则是低下头,作认错状。他的谈话总是能在让我彻底反省后,又激发我奋发的动力。 厉老师曾跟我们几个同学私下说,“超群是个重情义的人。那天包老师跟你们拍照的时候。只有超群上前跟他问候,还握手呢。”包老师是我高一时的班主任,后来分班了,就很少碰见。确实,我们毕业那段时间正处包老师事业人缘非常不顺,将要离开学校的时候。而他毕竟是以前跟我们一起踢过球,自称江北第一脚的嘛,我对他多少还是有感情的。打动我的是那一次,分班以后快一年了,我跟包老师操场偶遇,他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我说数学和英语考得差。他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失望,有些无奈,又显得平静,说,还是这两门课不行啊?他说出这句话时,我很感动,还是他了解我啊,还一直记着。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在他失意的时候,我跟他的问候与握手。 毕业到去年的5年里,我每年过年都会去厉老师家拜年,一年未落。能做到这样的学生,也仅有我一个了吧。然而,我能有这样一生的恩师,也是我的福分了。[ READ MORE ]
今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他们昨天同学会上,有个美国留学回去的同学,说话满口英文单词,还发音不标准,恶心死他了。 这种人我见多了。有可能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的留学经历,也可能是真的傻到母语都不会好好说了。 这个问题,对不同的人,我也是两种态度,对我的朋友们,那我是善意提醒,劝告他们注意了,别养成这坏习惯。对那些装逼或真傻的人,我也就是嘲讽他们一下。 我看来,要么好好说中文,要么好好说英文,中英文夹着说最恶心,或者说最傻。连范伟都知道至少在一个句子里用一种语言,有他的名言为证:“那我们就说母语吧。‘Nice to meet you!’” 说什么话是要分你的谈话对象的,如果连这都不会区分,不会把握的话,你也太不聪明了。 对象分为两种情况: 在国外的留学生之间的交谈,或者在外企的公司内部,那可以稍微随意一点。 有如下情况可以用英文单词: 一些地名,那肯定是直接英文单词了,比如Malden,China Town,downtown。 人名,当然是直接用英文单词了,但是把Peter叫成彼得,把Dulaski叫成杜拉斯基,把Tom叫成土包,我觉得很有意思,哈哈。 一些名词。比如无线网,Wifi;接驳车,shuttle(勉强可以吧); 以及一些本身就是英文的东西,比如twitter;Facebook;Iphone;Case;7-11;family plan;combo。总的来说,就是这些东西他原本就是英文,你懒得把他翻过来,或者翻过来比较傻,Facebook我翻成 “非死不可” 就不大合适了。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用英文。 2.跟中文环境的人说话,那么,尽量不使用一个英文单词!当然了,两个也不可以。 总而言之,本身英文的词,你不翻成中文,那是可以宽恕的,有时也是自然的,更保险的;但本身中文的词,你把他翻成英文说出来,这就要么装逼,要么真傻了。 下面列举几句比较傻的表达方式。 你再帮我Check一下。 她这人很Kind,很nice的。 我跟她argue过了。 我就confused了,我就很suffer了。 可以assume…… ……还OK了。 很多情况下,名词还可以容忍。尤其不要把动词、形容词翻译成英文单词讲出来,会让人听得毛骨悚然。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去年,我公司的经理私下跟我说过:“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要求自己在说中文时,不夹带英文单词。但是后来,慢慢地我发现,比如在开会的时候,你跟其他人讨论,他们都那样说,如果你刻意去回避那些词,就会显得比较奇怪,容不进去。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也只好适应他们的风格,跟他们一样说。” 这是一个坏习惯,尽量注意。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地道的中文。不要做一个别人讨厌听你说话的人。当然,你硬要装逼或真傻,那也可以,毕竟,人是有装逼和真傻的权利的。 PS:《<好好说话>后续》 新文发表,好多朋友就来找我讨论了。 他们说的主要有两点: 国外呆久了,回国跟国内的同学说话时,由于惯性,会忍不住蹦出英文单词。 有些词用中文不知道怎么说,甚至觉得英文的表达更形象。 对这两种观点,我的回答只有一句:“你不会好好说话,并不代表不应该好好说话。”  [ READ MORE ]
在人人上看到洪庆写的飞机上的伤感,与亲人朋友们告别时的泪下。 我回想半年前,我离开浦东机场的时候,5个家庭,大家都可高兴了啊,没人哭的啊。可能是人多的缘故吧。 刚来时,我还是每天或是每两天,会给我家里打电话或者视频的。但是到现在,变成一个星期一个电话了。那也是打给我妈,我爸我都没给他打。那天也是他打给我的。 总有人问我想家吗。我说有点想啊。可是如果我回到家,呆一个星期就腻了。如果说想的话,我还是比较想我外婆。想我那些朋友们。因为我知道,父母总会一直陪伴的。等到我老的时候,他们还在呢。 泪别,送别。这样的场景在我的生活中还是很难出现啊。哭的都是送我的人啊。几次有代表性的离别,回忆一下。 那年我大二,ZD把我送上机场大巴,哭得稀里哗啦的。 那天2009年4月11号,离毕业前两个月。大家10来个人在那个洗脚店里给我过完生日,我买上火车票,回上海,一辆出租车来了,我跟大家挥挥手,踩灭刚点上的烟,钻入前座。关上车门。离开。 那天离毕业还有两天,为了避免传说中的哭送,我定了个大早的车票,趁大家还在睡眠中,我就跟他们一一告别,走了。大哥送我。一路上,他不断抹眼泪,我倒没啥激动。我见过他哭好几次了,第一次是为了女人,这一次是为了兄弟。 去年8月23号,浦东机场,爸妈送我,我进那个安检门,回头给他们挥挥手,转头就走了。 看来我有流浪者的潜质啊。昨天卓问我什么时候学成回国。我说我在云南都能玩一个月,好不容易来了美国了,咋也得玩个7、8年吧。我这两年介绍后,我要离开波士顿,去个南方的城市,或者去个加州。去那种暖和、干净、风景超美的,圣地牙哥那样的城市。再玩个5年。等我30周岁,可以回去了。 借余秋雨的话说,流浪者是世上比较优秀的一群人。流浪者也不是铁血的,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不轻易流露,但往往更深刻。  [ READ MORE ]
与世隔绝的日子,格外寂寞,不期而至的感冒,让我整天处于不舒服的状态下。只有晚上回到房间,倒半杯伏特加,加一大块冰块,加半杯蓝莓汁,听着音乐,才让我感觉到全身、全世界的放松与舒适。那是一种心跳加速,脸上微麻,很舒适的感觉,听着音乐,感觉头和全身,都开始随着旋律晃动。经过几天晚上的试验,我知道了伏特加与蓝莓汁的最佳掺和比例。伏特加本是一种,无香味,入口不烈的酒。加了蓝莓汁后,就入口很甜,加了冰块,让味觉更好。如果说第一天,我买伏特加的目的在于取暖,第二天的目的在于治感冒,那么,我现在的目的,就是图这酒后的放松,与一种告别所有烦恼的状态。 边听陈奕迅的歌,边喝自调的酒,边在WordPress上打字,坐在软硬适中的床沿,翘起二郎腿,右腿随旋律晃动。手指在键盘上舞动。眼睛有一丝很奇妙的感觉,像是有点酸,但又不困,脸和牙齿有一丝微麻。喝完一杯,觉得意犹未尽,再去倒一杯。酒真是个好东西。第二杯,伏特加加多了,蓝莓汁、石榴汁加少了。更不错了。更符合我现在的状态了。所以,调酒也是一种因时而异的事情。一种酒,搭配一种心情,一种状态。 上完课,走出Forsyth Building,点上一根烟。缓慢地、缓慢地,漫步在校园里。看着天上仍清晰可见的云朵,呼吸着冬日里独特的冰冷、清新的空气。带着一屡课堂上遗留的烦恼式的忧愁,我在问自己,我开心吗,现在我过得开心吗?好像不是。我不开心。也许是离开了那些我最亲密的朋友。也许是我有很多学业上的压力,也许是感冒加脚趾伤痛带给我的不便。反正,最近我不开心。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好久没有拥抱的感觉了。记忆翻开了那一页,那天,也是如此时般的冬夜,北京,寒冷的冬夜。我与朱丹,在北理工的小东门。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外套。在如此寒冷的黑夜,见面的一瞬间,我俩抱在一起。隔着无数层的衣服,我仍感到了温暖。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下一个朱丹,会在哪里,我们会在何时相遇。我不知道。我情愿等待缘分,我不愿因为寂寞而恋爱。下一个我要等的人,我会珍惜。我会在意,我会甩掉一份浪子般的随性,我会唤起男人般的责任感。 课上,彼得的课程内容,比上学期的东西难了很多。毕竟,交通模型不再是交通工程,我在想,我是否适合搞这学术研究,我是否适合读PHD,如果本着一份逃避与贪玩的心态,我或许应该读。如果我理智得衡量自己的特点与所长,或许,我应该打消这个念想。我不适合如此学术的工作。也许,等我毕业了,我得找一个南方的城市,找一份工作,无所谓多牛逼,多挣钱的工作。只是养活自己罢了。我的父母,不需要我养活。如果我爸不犯什么错误。那他们现在积累的财富,足够他们生活一辈子了。而我,现在状态的我,没有多么NB,但也足够养活我自己了。我又有何求。 第二杯酒,已经让我有些异于平常的兴奋。拿起我的N73的一瞬间,我发现,它的表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如此厚的灰尘。我从国内把它带来。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柜边。它积累了如此多的灰尘,意味着,我离开中国,多久了。很久了,的确。我拿起N73的目的,是要找出猛男的电话号码,我要给他打个电话,谈谈我的近况,谈谈他的近况。如果你有一个值得一生都可以相互挂念的朋友、兄弟。那是多么难得的事。而我又是如此的幸运。在5年前,我认识了这个兄弟。对他,我可以无话不说。也许,这样的关系,是要靠时间来积累的。5年,7年,甚至更久。 现在的脑子,敲打着,伴随着心跳,同一个节奏。确实,没有食物,干喝酒,容易醉。太阳穴,有一种收紧的感觉。 算了,就写到这儿。我要给两个人打电话。点上一根烟,晚安,WordPress。 。[ READ MORE ]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超级强大。说的是《十个值得尝试的2011年Life Revolution》。里面有几个主意真是很赞啊。 比如: 1,尝试多样化旅行。1.)不要去名胜古迹。2.)不要说你已经够省钱了。3.)开始使用Couchsurfing,hitchhiking,Working Holiday, Homeswap等多样化的旅行方式。 在地图上找个没有人去的国家,再在那个国家找一个没有人去的城市、村庄,然后像当地人一样生活。你需要找一个工作来养活自己,需要习得他们的语言,需要换一个角度看待彼此的文化认同,并处理自己内心的孤独感,这个过程不甚容易,但却 非常值得的。 人生是需要一段自我放逐的,或者说流浪,这固然不是常态,但却是成长必不可少 的一段过程。 2,简化生活,学会和自己相处 如果可能的话,不要用QQ和MSN,把手机调成静音模式每天晚上查看一次回复所有必要的来电和短信,每周末看一次校内告诉世界此人还健在。 把服装替换成简单的无印良品。 这样做一个月以后你会掌握世界管理和精力管理的关键所在,并学会如何和自己相处。 3,尝试禁食。 八月份和穆斯林一起把斋。 我觉得这三个里面。第一个,旅行。确实可以尝试一下。不用说去一个陌生的国家了。我就美国,去个不认识的地方。就可以开始生活了。时间的话暑假那几个月不错哦。真他妈NB。还有我学的西班牙语。也可以去尝试一下中北美那些地方西语地区。这个我打算做好充分的准备了,再说。 第二个,简化生活。这个我老早就想做了。我现在每天因为无聊,所有花在聊天、校内上的时间太多。确实可以简化简化了。就从这个星期开始,尝试一个星期。 第三个,把斋。非常好啊。也尝尝猛男把斋时的滋味。今年就可以试。  [ READ MORE ]
我看来,在用钱的方面上,人分为三种性格:大方型、自我型、自私型。(当然这只是我给这三种性格取的名字而已,不是说大方型的人就绝对大方,自私型的人就是自私的。我只是针对用钱这一方面来说的。) 在解释这三种性格时,我用出去吃饭买单的事来做例子,不见得绝对恰当,但我想不到比这更合适的例子。钱是最好的一个衡量的工具。是一种交流的方式,用这个解释最易懂。如果你觉得钱很肤浅,那么好,让我们就从这浅的事来看深处。 大方型。这类人表现在,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他会抢着买单。对于一些数额不大的钱来说,也从不计较。吃亏一点无所谓。我的朋友里猛男、猴子、淫魔等等就是这样的人。我不用一一举例,我的好朋友里大多都是这样的人。 自我型。这类人表现在,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坚持AA制。他们不想占别人一点便宜,也不会为别人买单。我的朋友里晓卿等就是这样的人。 自私性。这类人表现在,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能不掏钱就不掏钱。我的朋友里,用哥等就是这样的人。 大方型的人是我非常喜欢与之交往的。你对我大方,我就对你更大方。以猛男跟猴子举例。猴子当年做事很不靠谱,想法也很不成熟。但他的仗义,慷慨,确是我们都无法比的。他明知道我的钱比他多,他也会抢着买单。就凭他这一点,我就始终把他当做好兄弟,在他困难的时候,我也帮他。是从心底里的,不光是金钱方面的帮助,还有思想上的等等。猛男只有1000块钱,他会在酒吧,连续踊跃买单,花完了,他会对我说,猛男,我没钱了,你来吧。我很乐意,即使最后我花的是2000块,我心里也觉得很舒服。跟这一类人交往起来,很轻松愉快,因为我也是这类人,臭味相投了。当然了,跟猛男这样成为可以为对方出生入死的兄弟情义,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的因素,性格很合,本身他也足够优秀到让我心服口服。 自我型的人我是很尊重的。我尊重的是他们的性格,尽管与我的不同。他们与自私性的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他们绝不想来占别人的便宜。但这类人在认识的初期,对他们没有足够了解前,与自私型人不容易分辨。初期,我会对他们的行为不是很舒服,锱铢必较,即使一顿饭只吃了20块钱,他也让你摸出10块;即使我欠了他们10块钱,他们也记得清清楚楚。但时间长了,知道了他们的为人特点,我就很能理解他们。跟他们一起时,我就可以跟他们一样,顺从他们。像晓卿这样的朋友,我在关键时刻,还是非常信任他的,比如让他帮我办申请材料的事。 自私型的人我是不会跟他们深交的。当然做朋友还是可以的,以用哥为例。他跟我有着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有共同话题,而且人也可爱,所以朋友是可以做的。这也是要靠其他方面来弥补的,就单从自私型来说,我是很不喜欢的。 不过有些时候这三类人不是分得十分明显。有一些相交地带。比如当人多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比如云南之行,一共5个人,杨震小胖哥他们明显是大方型的,吃饭买单你买一次,我买一次,我们都不计较。但大的消费,我们还是AA的,比如车票、宾馆的住宿、景区的门票。AA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拘束,玩得很轻松。再比如用哥平时比较抠,但是他也有大方的时候,他知道我爱喝咖啡,就把大包的咖啡放在桌上,任凭我隔三差五地去他那拿。再比如像腾哥这样大方的人,也会对一些小事放不下。我自己也是,肯定是大方型的人,但有时候也会在一些小事上不够大方。这点像腾哥。不过这样也好,活得更加真实。 虽然有人说来了美国,就该按美国人的习惯,做自我型的人。但我认为,坚持做一个大方型的人挺好的。一直做下去。  [ READ MORE ]
我承认,我是个不祥的读者。 去年,给一个朋友推荐了季先生的一本书《我的心是一面镜子》,结果那天下午,我就在网上看见季先生逝世的消息。前几天,一个朋友让我给她推荐几本书看看。我说,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不错、《合欢树》很感人。结果过了两天,2010年12月31日凌晨,史铁生就死了。罪恶的我,夸谁谁倒霉。 季先生走的时候,98岁。史铁生走的时候才60岁,不过被病魔折磨了几十年的他,应该也早已厌倦这样的生活了,就像他自己说的: “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史铁生先生,节日快乐。 最初接触到他的文章是在高中的课本里,那篇《我与地坛》的节选。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完整版的《我与地坛》,书里还收录了《合欢树》等三篇散文。我读了以后感到了内心的震撼。在书中,他毫无保留地真情流露,既有面对突如其来的残疾的不知所措,心灰意死,也有对母亲的离去的无限懊悔,这本书是我所读过的最感人的真情流露的书,硬是将我这铁血男儿(当然,那会儿只可以算是铁血男孩)读得热泪盈眶。 后来,大学里,我又读了一些他其他的书,包括《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讲的是他去陕北插队的事。电视剧《血色浪漫》中,钟跃民去插队的那一段,就是根据这本书改编的。他的遭遇是一类人的遭遇,也是文革时期很有代表性的一类人:下乡知青。他对这片插队的土地,是很有感情的。他后来的病魔纠缠,也是这段时间埋下了种子。万恶的文革,把一个健康人逼残了,把一个普通人逼成了优秀的作家,成为了我的偶像。 翻看当时写的读书笔记,摘录几句史铁生的文字,纪念一下这位可爱又坚强的人。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设若智慧的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是的,上帝看他受不住了,就召他回去了。[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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